中共「兩會」舉行之際,中國民間人士3月5日發表要求人大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的聯署建議書,要求徹查去年打壓維權律師事件中的「違法」行為,並採取措施糾正仍在持續的踐踏法律行為。有分析認為,去年訴江大潮出現後,中共警方突然大規模打壓維權律師,背後可能是江派企圖阻止維權律師參與訴江。
民間人士聯署促人大調查打壓維權律師事件
據美國之音3月6日報道,80多位「709」大抓捕事件的當事人家屬、辯護律師以及關注這一事件的律師和公民3月5日發表了致人大主席團、代表團和人大代表的聯署信。
聯署信表示,在始於去年7月9日的大抓捕事件中,中共警方對至少19位執業律師和維權人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,其中絕大多數在六個月後以涉嫌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或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執行逮捕,並對其他近300名律師、維權人士和家屬採取了傳喚、強制約談、恐嚇和騷擾及限製出境等行動。
聯署信表示,中共警方在該事件中的行為,沒有盡到「保障人權」的國家責任,惡意理解並肆意踐踏由憲法、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等所確立的基本刑事法律原則及規定。
中共警方的違法行為包括:抓捕時不說明理由,抓捕後不通知家屬,不告知羈押地點、具體辦案單位和經辦人員以及涉嫌罪名,並在明顯不構成犯罪情形下,擅自啟動「煽動及顛覆國家政權」等嚴重罪名予以追訴,阻止律師會見,拒絕依法向律師介紹基本案情、拒絕律師與當事人通信,非法剝奪辯護律師的會見權和辯護權。
聯署信表示,中共警方濫用有關指定地點監視居住的規定,指定異地警方辦案,使涉案者在半年內實質處於被強迫失蹤狀態,無法獲取法律幫助,並越俎代庖,為被抓捕人士指定律師,拒不接受家屬聘請的律師的辯護,拒不出具當事人的解聘手續,不理會辯護律師會見當事人當面核實真實委託意向的要求。
參與聯署的維權律師王全璋的辯護律師余文生表示,中共警方在這個案件中存在許多「違憲違法」行為,希望人大能夠調查真相,讓國家能夠在法治的道路上進步。
聯署信批評中共警方以株連、孤立、抹黑等辦案手段,製造恐怖氣氛,使得數人的孩子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無法赴外求學、多人的家人及助理等被累及而遭抓捕。
此外,中共警方通過刪帖、封號、封博、禁言等方式阻止傳播抓捕事件真相,同時還動用央視、人民日報、新華網、環球時報、溫州衛視等官媒對被抓捕律師和維權人士進行剪輯污衊、強迫認罪,更以披露私隱的方式進行人格貶損,大搞未審先判、媒體定罪。
聯署信強調,中共警方在該事件中長時間、大範圍、系統性地對國際條約、國內法及社會人倫的粗暴破壞和挑戰,不僅嚴重侵犯了當事人利益,也影響到公眾對法治社會的合理期待和中國的國家形象。
聯署信表示,大抓捕事件發生後,聯合國多個機構、許多國家的政府、律師協會等數百個國內外政府及非政府組織,多次表達了對中共警方打壓律師及維權人士的抗議和擔憂。
聯署信表示,鑒於該案的緊迫性及重要性,聯署信鄭重要求人大能夠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,並願意配合依法調查。
大抓捕事件背後或是江派阻維權律師參與訴江
2015年5月開始,大陸法院開始實行立案登記制,隨後出現了訴江大潮,至今已超20萬人向最高法院、最高檢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。
在這種情況下,中共警方從2015年7月起大規模打壓維權律師,其真正的動機很值得懷疑。有分析認為,中共政法系統中的江派殘餘勢力,企圖阻止維權律師參與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控告江澤民的訴訟進程。被打壓的維權律師中,有不少是敢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律師。
與此同時,在如何對待律師的問題上,中共內部也出現了不同的聲音。2015年8月21日,在全國律師工作會議上,中共政法委書記孟建柱曾強調「要充份發揮律師隊伍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作用」。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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